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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法治办、区普法办的悉心指导下,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文体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龙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区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通过不断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一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的学习,认真领会重大决策事项制定流程及各项要求,提升重大、重要决策事项的能力。二是加强政策出台流程学习,拟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基本流程指引,提升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先后出台《深圳市龙岗区体育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体育产业类和产业融合发展类评审制项目评审办法(试行)》《深圳市龙岗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等文件。三是扎实开展前置法律审查,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作用,防范法律风险。对拟订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均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对重大合同、协议实施法律顾问、法制机构双审核,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构建制度体系,持续强化行业监管服务。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深龙文〔2019〕49号)、《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深龙文〔2019〕50号)、《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深龙文〔2019〕51号)、《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龙文〔2019〕52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水平。二是通过认领发布本系统全省范围通用的省级行政权力通用目录清单,完成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公共服务等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工作。行政权责清单的进一步完善,我局审批、执法工作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强化行业监管服务,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出动执法人员13107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4854家次,行政立案95宗,取缔各类无证场所23家,罚款74.19万元,有效净化我区文化市场环境;强力推进审批便民化改革,办理新设立及备案文化娱乐审批案件200宗、变更48宗、换证104宗、注销7宗,共359宗。办理的4宗旅行社案件成功入选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指导案例通报表扬名单。

  (三)精心谋划组织,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局党组会学习、干部在线学习等形式,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相关学习研讨4次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动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邀请常年法律顾问赵小庆、安全工程师彭益石等,为我局开展宪法、行政处罚法及安全生产法等专题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二是以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双区”建设实践等为宣传教育重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电信日等特定时间,积极开展相应主题的普法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平台积极推送相关法律法规资讯,印制体育法律法规汇编,在文体工作场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文体场所成为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龙岗宣传文化系统聘请首位“影视公益普法志愿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净网”“清源”等“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扫黄打非,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民法典、“5·17”电信日系列学法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394家网吧、娱乐场所、电影院安全管理人员共计1600余人参训,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宣传,强化行业管理,确保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四)坚决贯彻部署,协力构建法治龙岗。按照上级相关部署,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文体旅游行业安全有序发展。一是严守“扫黄打非”四条红线,开展龙岗区2021年教材教辅专项治理及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及无证印刷经营活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办理印刷出版类案件46宗,取缔无证出版物发行单位5家、无证印刷企业4家,罚款43.33万元,收缴非法出版物1473册。二是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托文体旅游阵地,强化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积极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深入排查网吧、娱乐、广电、旅游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取缔无证场所,摸排领域内的黑恶势力以及保护伞线索,取缔无证娱乐场所6家、无证网吧2家、无证旅行社3家。三是切实抓好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平安景区创建、平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等平安建设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五)认真履职尽责,依法接受各类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事业、产业齐头并进,主动接受监督。一是强力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意义,开庭审理的案件皆按要求出庭应诉。二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等履行职责,认真办理复议机关交办事项,均按要求及时进行回复和妥善处置,未收到司法、检察建议书等。三是秉承为人民服务工作理念,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各类来信来访,共受理各类来件514件,目前均已及时回复,办结504件,9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8.25%。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1年,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参与普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普法培训内容相对单一,对职工吸引力不强,普法宣传面临经费紧张、工作任务量和要求不断提升的两难问题。二是基层执法工作量不断加大,执法力量相对不足,泳池等场所监管力度还需加大。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对基层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要求不断提高,传统执法工作方式方法难以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1年,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领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促进文体旅游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任组长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要点、难点工作进行梳理,明晰具体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二是依法强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先后选派139名党员干部支援重点防控街道第一线、最前沿,开展“扫楼”、协助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协力完成核酸检测数20多万人次。有序开放文体旅游场所,适度开展文体旅游活动,力促行业稳定有序发展,满足市民公共文体服务需求。三是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政策驱动力,牵头龙岗文体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修订相关实施细则,依法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雪亮工程”“文网卫士”等开展网上巡查、查办案件,缓解执法力量不足、现场执法扰企等问题,在相关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执法一线开展安全巡查,确保行业安全有序发展,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带头开展法律学习及宣传。要求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工作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疫情防控相关资讯,助力疫情防控;带头在局中心组学习相关法治文件并进行研讨,引领干部职工自觉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指导开展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普法宣传活动。五是认真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举办深圳声乐季、粤港澳大湾区舞蹈周、龙岗歌剧周、龙岗喜剧节等品牌文化活动,及文体公益培训2.5万多课时、高雅艺术进基层等惠民演出100多场,建成儿童乐园、健身路径、室外智能健身房等小型体育设施67处。六是坚决落实相关行动部署。紧密围绕综治维稳发展大局,积极开展“平安文化娱乐场所”“平安景区”的创建、巩固,着力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持续开展行业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接下来,我局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文体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谋划和推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强化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决心,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三是进一步强化宪法、民法典、文体旅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促进执法与普法相统一。四是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体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依法推进公共文体事业平稳有序发展,全力保障公共文体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五是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作质量,确保行业平稳有序发展。六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预防法律风险与廉政风险。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特此报告。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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