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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援故事(第33期)】疫情下的法援温情,化解矛盾暖人心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17日 来源: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被不起诉人陈某某算是彻底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因为一点小纠纷涉刑了,恰逢又遇上疫情突发反弹,最终在法援律师的积极介入和区检察院的简案快办下,赶在深圳按下“慢行键”前回归了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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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某和被害人李某在相邻摊位做炒米粉生意,2021年9月因拉客人问题发生纠纷,被害人李某先殴打了陈某某,后双方相互扭打,导致陈某某轻微伤,被害人李某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陈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又被执行逮捕。

  陈某某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向龙岗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在接到案件指派后,时值疫情有所冒头,承办律师并没有因疫情停下脚步,而是马不停蹄地向承办检察官及陈某某家属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了阅卷和会见。在全方位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此为邻里之间的因琐事引起的矛盾,被害人对于纠纷的引起,矛盾的激化负有一定责任,为本案的办理能够达成良好的效果,承办律师积极联系陈某某家属,并主动参与被害人的调解工作,多次致电被害人,从法理情等方面耐心细致地与被害人进行深度沟通,推动双方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同时为陈某某成功争取取保候审。

  综合考虑本案的情况,近年受疫情影响,陈某某靠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本就不易,案发后,其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也对其表示谅解。基于陈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承办律师积极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提请检察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然而原定进行不起诉宣告的当天,因疫情影响,检察院全面升级防控措施,陈某某和律师无法进入检察院宣告室。为消除陈某某的担忧,经充分沟通,最终在院外临时搭建的帐篷里完成了不起诉决定宣告。

  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疫情期间区司法局的法律服务不但没有缺位,法援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更是主动参与,充分保障各方的权益,注重实质解纷,加强诉源治理,“小”案件花大功夫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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