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司法局
>
信息公开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
索 取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龙岗政府在线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名 称:
政府法律事务科(区政府法律顾问室)
文 号:
主 题 词:
政府法律事务科(区政府法律顾问室)
来源:
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姓 名
政府法律事务科(区政府法律顾问室)
职 务
工作分工
机构职能
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根据区政府部署,为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重大社会事件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以区政府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对外法律文书。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区、街道及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区属各部门各街道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由区政府组织调查和批复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制审核工作。
办公电话
0755-28285843
传 真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2楼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主办: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27862号-1
粤公网安备:44030702000715
网站标识码4403070005 咨询投诉电话:075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