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采购2023年度区级创新平台认定、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专家评审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相关单位:

  我局现开展2023年度区级创新平台认定、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专家评审服务单位采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区级创新平台认定、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专家评审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评审共21个项目,分3组进行评审(第一组: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7个项目;第二组:区级重点实验室12个项目;第三组:技术标准制定扶持2个项目)。

  (二)各组以现场评审方式进行评审。第一组、第二组专家组到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第三组专家组到指定地点评审。

  三、服务需求

  (一)共需要3个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第一组、第二组各需5名专家,其中技术专家4名(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优先考虑有过市、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评审经验的专家),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1名。第三组需3名专家,其中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行业专家2名(信息技术、资源与环境领域各1名),技术标准行业领域专家1名。

  (二)第一组专家工作1.5天,第二组专家工作2天,第三组专家0.5天。

  (三)专家选取遵循回避原则。按《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1.与被评审项目有关联的。2.两年内曾在被评审项目所属单位任职的。3.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的。4.配偶或直系亲属与被评审项目有关联的。5.专家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有法律纠纷或有经济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情况的。

  四、项目期限及预算

  (一)评审服务期限:2023年4月下旬(以实际实施时间为准)。

  (二)评审服务预算上限:人民币8万元以内(专家费用限额如下(税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天不超过20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天不超过1500元,注册会计师每天不超过2000元)。

  五、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自查,并签订报价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1)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以及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申报单位自查)

  (三)未被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并打印三个诚信: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政府采购网。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

  (四)有专家管理制度,专家管理工作规范。(提供专家管理制度)

  (五)近5年内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开展的项目评审工作。(提供项目评审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体现服务内容页、签名盖章页)

  (六)报价合理。(有关要求详见本函第四项第二款)

  六、报价资料

  如有意向,请按要求提供以下报价资料:

  (一)本公告第五条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方案(含报价单)

  (四)其他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18:00前将纸质版送至或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01室(联系人:叶冬霞,联系电话:0755-28902931、13714617579),同时电子版扫描发送至邮箱lgqkx@lg.gov.cn,扫描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不得存在提交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价资格。

  (二)确定服务单位后,相关细节要求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报价材料如未被采纳,不予补偿且不退回。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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