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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柳一青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06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龚贤政、饶柳青在深圳市龙岗区东方御花园1号楼商场101-2楼101A设立深圳市龙岗区柳一青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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