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打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组合拳”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来源: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近日,为深刻汲取南京雨花台区“2?23”电动自行车燃爆火灾事故教训,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响应,多措并举,打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组合拳”,旨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强化局所辖20栋政府物业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一是规范先行,研讨工作方案。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及《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龙岗区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的工作方案》并在党组(扩大)会上进行专门部署,按照“远离办公建筑楼梯”的原则,对所辖20栋政府物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重新开展规划选址工作,针对空间受限必须附设在办公建筑附近的,要求配齐基础防火设备,力争从源头上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隐患。

  二是重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7个专项行动小组,分别由局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建设大厦、海关大厦、园林大厦等所管辖的20栋物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督导检查,重点就是否乱接电线,停车棚搭建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情况进行检查。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黄牌电动自行车进入办公区域,督促相关物业管理人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联动,凝聚安全共识。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暨消防安全培训会,邀请了区消防救援大队讲师到场授课,通过案例分析、图片展示等形式,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火灾的特点、危害及预防措施,对使用单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蓄电池破损燃烧引发的火灾等进行组织培训演练,进一步检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利用宣传栏、电子横幅、张贴海报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火灾事故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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