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牵头落实向区级人大和上级部门报告全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承担区级预算单位资产处置审批、国有资产报告审核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完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数据应用体系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区级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拟订上缴国库的罚没物资处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
主办: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27862号-1 粤公网安备:44030702000715网站标识码4403070005 咨询投诉电话:0755-12345